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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筹备金不缴纳有什么惩罚吗

2024-01-20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工会建会筹备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在开业和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没有工会,就无法交纳工会经费。现在,每个单位必须成立工会,否则一经查出,是要处罚的。所以成立工会是早晚的事情。成立工会后,就必须向上级工会交纳工会经费,取得的有工会组织开具的正规工会发票,可以在税前抵减利润。

工会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提取时: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按《工会法》中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其中60%留用基层工会,40%上解上级工会。

拨缴工会经费有两种方式:一种,企业将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全部划入本单位工会开设的银行账户,60%的部分自己留用,40%的部分上解至地方总工会指定银行账户;一种企业将应拨缴的工会经费中40%部分,直接划入地方工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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