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的报销要求有:
(1)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给予报销。
(2)报销培训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应当提供组织开展(或外出参加)培训的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和发票(专票或普票)、费用明细等证明资料;自行组织开展的培训中,支付的师资费,应当提供讲课费签收单及服务合同,并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