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操作流程:由经销商出面跟酒店业务员结算.可跟经销商商定按原价扣除这些费用后价格开票,为确保对经销商有所控制,可在公司将这部分钱先扣除在公司,按经销商返回瓶盖数量再支付开瓶费.最后若瓶盖未返回,按账龄可陆续确认为收入.
出售啤酒时:借:应收账款-XX经销商
贷:销售收入
其他应付-XX经销商XX保证金
按瓶盖数量支付时:借:其他应付-XX经销商XX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经销商面向消费者,大部分客户不需要增值税发票,建议经销商可以不为一般纳税人,如小规模纳税人或核定征收纳税人,税务风险更少.当然他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风险也在于经销商,非销售公司本身,风险同样也是转移的.
第二个方法,如果公司本身允许,可以在跟经销商结算时,分两笔入账,货款一笔,扣除的开瓶费存入小金库保管.支付不完也不必确认收入,可随意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