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主管财政机关对所在地的代理记帐机构每年进行年检,在年检时,代理记帐机构应提交如下材料:(1)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2)履行委托合同情况;(3)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情况;(5)从业人员培训和变动情况;(6)市财政局要求年检的其他情况;(7)财务会计报告。
对年检获得通过的代理记帐机构,由主管财政机关在该机构代理记帐许可证上签署年检日期并加盖年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