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实际上是相当于公司给予老股东一项认股权,使老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在特定时期内按配股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以保障能按原比例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一般而言,配股价格高于股票面值但远低于其市价。老股东如果行使认股权按配股价格买进股票后再按较高市价卖出便可赚得一笔差价;有的公司还规定配股权可以转让,因而这种认股权本身也是有价值的,这种特殊的权利只有公司的股东方可获得。在配股价低于股票的市场价格时,认股权具有内涵价值。在配股时,有三个重要的日期:配股宣布日、配股证明(认股权)发行日(股权登记日,又叫除权日)、配股到期日。从配股宣布日到发行日(股权登记日),股份与其权利是不可分离的。在发行日(股权登记日)到到期日之间,股票与认股权就可以独立出售,因而应该确认配股权的价值。
对于被投资企业,在宣布配股的时候,并不需要作会计处理。在以规定的配股价认购股票时,应按股票的面值增加股本,收到的现金,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