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程序包括:1、合并各方就合并的意向和有关事项进行磋商。2、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3、合并各方缔结合并契约。4、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5、合并各方分别召开各自的股东会议,通过合并决议。6、合并各方联合发出合并通告。7、合并备案。8、召开公司合并报告会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