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用.
被废止政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作废条件,开具红字发票.未认证的专票需要在认证期限内(180天)开具红字发票,超过期限不能红冲,已认证的专票红冲不受时间限制.
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7号,没有这项规定,即取消未认证的专票需要在认证期限内开具红字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