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活动发的奖金是否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令)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第八条第十款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因此,个人取得的市级人民政府发放的科学奖金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应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