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业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
一、增值税
(一)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四)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高校公寓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