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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证函与对帐单的区别

2023-07-20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对账函,又称询证函,一般是指审计机构(包括内部审计机构或外部审计机构)直接发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文书.其发函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确认被审计单位债务人及其债务的存在从而达到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记录真实性、正确性的目的.对账函是债务纠纷中重要的证据,要妥善保管.

都属于属于外部证据,但是询证函比对账单证明力强

因为询证函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审计程序后获取的审计证据,而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出具的一种证据,所以前者的可靠性更强.

银行对账单模板询证函、对账单、确认书与诉讼时效

对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贷款本息行为的法律后果问题可参照本院上述《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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