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是需要交印花税。
纳税人应该自行编制税费的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包括:合同的编号、合同的名称、签订合同的日期、适用的税目、合同中的应纳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等。纳税人还需要根据明细表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每个月按照完税凭证的形式缴纳相应的印花税,不再贴花纳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