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