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条件:
1、企业用户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亲笔签名)等材料直接到任意具有公章刻制资质的单位刻制公章。
2、公章刻制单位收取上述材料后,根据客户要求的公章名称、种类和数量刻制公章。刻制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和公章印模交属地有关部门备案存档。
3、非企业用户(事业单位、业委会等)携带上级单位介绍信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各区有关部门公章受理窗口申请备案,新设立机构另需携带批文原件。相关部门查验无误后,收取材料备案存档,用户凭该介绍信复印件到其选择的公章刻制单位刻制公章。公章刻制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将公章印模交属地有关部门备案存档。未经备案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