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专利持有人要将其所有的专利转让给他人的要办理登记,同时也要签订转让合同,那么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1、专利转让人是否真的有专利所有权
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转让专利的目的
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转让合同的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合同只能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转让专利后不得收取费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人应停止使用专利
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