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启动设立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发起人之间以书面形式订立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按昭协议的规定支付出资认购股票:
(3)选举公司机关成员。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4)申请设立登记:
(5)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放营业执照,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
2、集设立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发起人协议:
(2)草拟公司章程,发起人起草公司章程,由日后召开的创立大会通过;
(3)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只认购所有拟股份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金额不得少干首次发行股份数的35%;
(4)向社会公开募集其他股票;
(5)召开创立大会;
(6)申请设立登记:
(7)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并公告。注册符合法定条件的。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