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该是分月或者分季预缴,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即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