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态控制权法:
这种分法最简单,一般用于创始股东五人以内的创业企业,且能明确其中一人为绝对大股东,是绝对操盘者,大家都愿意听他的。
就像“桃园三结义”的刘备、关羽和张飞,关羽和张飞对刘备言听计从,刘备指向哪里,关张打向哪里,誓死服从。这样的团队在创业初始就已经确立了团队的领导者。
这样的创业团队,团队领导者可以分到超过67%,这样不管是从实际操作还是从法律上都保证团队领导人的话语权和对公司的控制权,其他股东按照能力和可能为公司提供的贡献来分。
2.静态科学贡献法:
公平,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价值取向。付出多,得到多,我们都愿意接受,这也是分股权的基本指导思想。但是到底每位股东贡献多少,我们在创业初期并不能实际衡量,只能先通过大致行业观察来预估。
企业有营销、管理、技术、渠道、创意、资金、生产、研发等方面,每个行业,每家企业的情况不一样,有的不需要技术,有的不需要生产,有的对资金依赖程度很低,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各方面的权重比例,然后依据每位股东的付出定出各人的比例。
3.静态多元分配法:
这种方法在我国专用于有限公司。因为有限公司在法律上可以实现: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分股权可以不“一刀切”,而是从四个方面:分股、分责、分权、分利来区分每位股东。
分股是指在工商登记的股;分责指工作责任到头,确定好每位股东负责的工作职责;分权,确定每位股东的权利份额,比如可以直接确定,当股东意见不合时,按照哪位的意见等等;分利就是分钱,单纯确定分钱的比例。
按照这种分法,有的股东分权多,有更多的话语权,但分钱可能会相对较少,有的股东分钱多,但没有话语权,可以按照每位股东不同的性格、需求和长处给到各位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