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合伙人,即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只有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可以继承合伙人资格,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时,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2、有限合伙人,即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资格可以继承。在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