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建立
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企业内部配套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分配、工时、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制度以及职工奖惩办法等,并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与职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联系起来,促进工资能多能少、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型劳动用人机制的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要求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
(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劳动法第8条规定,“劳动者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依照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我们认为,应该将劳动者通过其代表参与企业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理解为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之一。
(3)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
设立公司规章制度时要不违反国家法、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进行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企业内部配套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