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量选择协商一致方式进行降薪
用人单位选择降薪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与员工协商一致进行降薪,另一种方式是用人单位单方对员工进行降薪。两种方式,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协商一致的降薪比较容易,后续不会产生法律争议;单方降薪则需要履行相关的内部程序,容易和员工产生对抗,一不小心就可能违背劳动法。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想通过合法合规方式进行降薪,最好的方式就是和员工协商一致。但现实中,降薪对员工来说毕竟不是好消息,员工也会有各种情绪,此时,协调好和员工的关系就显得比较重要。一般来说,界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降薪,主要是表现形式包括:员工对降薪后的工资单签字确认、对降薪通知签字确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实现对劳动报酬的书面变更。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对员工进行降薪
因为降薪对员工的不利影响很大,因此,往往用人单位很难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降薪。此时,如何保证合法合规的给员工降工资,就成为了用人单位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操作不当就可能承担补偿责任。下面就用人单位单方面给员工减工资需要注意的法律要点:
(一)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调岗降薪
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既然劳动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自然可以降职降薪。但仅仅满足上述基本理由还不够,还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上述内容,表明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知悉相关要求;
2、用人单位调岗调薪依据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任职资格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已经经过工会、绩效考核委员会等民主程序通过,且已经通过公司OA(最好是公司邮箱)让员工了解了上述需遵守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上述制度,该员工确实符合上述制度要求的不能胜任目前工作的要求;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4、调岗调薪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且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将工资大幅降低变相裁员的情形。
满足了上述要求,就可以通过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而调岗或者降薪。
(二)员工出现违规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予以降薪
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违规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达到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或者双方还有意向进行合作,那么可以通过降职或者降薪的方式进行处分。这种降薪方式相对敏感,需要注意的法律要点如下:
1、员工在劳动合同包含了上述内容的条款,同意予以降薪等处分方式;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公示公信,员工已经知悉;
3、员工确实存在违反上述制度导致的违法违纪行为,很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实际上的经济损失;
4、尽量避免通过大幅降低薪酬变相裁员的情形。
(三)业绩考核达不到目标,用人单位可予以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