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理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等一般信息变更的,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信息的变更。
(2)申请办理单位名称、单位类型、经济类型、法人姓名、法人号等重点信息变更的,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