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的转让条件如下:
1、国有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是调整投资结构;
2、国有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股转让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转让金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等具体安排;
3、国有股权转让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有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国有股转让金额较大,涉及绝对控制权和相对控制权变更的,必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育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批准;
4、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使用计划和实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