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没有所谓的加急一说,一般只有商标、版权有相应的加急程序;那么如发明专利申请加急不是做不了吗?非也,其实专利申请还有一个类似加急的方式,专利局是有正规的加急程序的,学名优先审查发明,需要提交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盖章的优先审查请求书;办理申请优先审查即可。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什么是专利申请加急
实用新型,一般不建议做加急,一是现有周期已很短,二是加急还要提交检索报告,有画蛇添足之嫌;外观设计,本身周期很短,因此不建议走类似发明的加急程序,但是之前有朝阳区的企业可申请对个别类别的外观15天授权程序的,现在范围有无扩大目前尚不可清楚;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二)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检索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的,费用是1500。手续办好之后,一个月出一通建议代理个专利的代理机构做吧,费用不会太高;毕竟专利代理机构申请靠谱点,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只要符合专利申请有限审查的话那么可大大缩短专利申请的时间,这样即达到专利加急的效果。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是专利申请加急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