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全面履行其义务;可以在通知债务人后,转让其债权;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在获得债权人同意后,转让其债务。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