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于XXXX共同签署: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持有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企业)XXX%的财产份额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企业%的财产份额。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代持协议》约定甲方将其上述的持有财产份额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代持财产份额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记载于企业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将其持有的%的财产份额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亦不再为甲方持有企业任何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