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可以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而向股东外其他人转让时,则涉及到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目前公司法对同等条件没有清晰的界定。个人认为,条件是指由受让股权的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对出让股权的股东承诺的股权交易条件,而同等则强调的是其他股东开出条件与第三人承诺条件的一个比较过程。
同等在形式上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同样的价格,还应考虑支付方式、过渡期安排、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各种因素。当然,《公司章程》如果对于同等条件有专门性规定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股权转让时,还应当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纳入其中一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