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执行法律有以下规定:
1、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人民法院冻结股权的,该股权不得转让,公司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