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方授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转让方授权的瑕疵直接影响到股权转让的效果,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风险: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在外部转让程序上,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欲转让股权股东的书面通知义务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应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欲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对象等基本情况,征询其他股东同意。此义务是法定义务,否则无法启动其他股东同意程序。同时,其他股东可能对通知事项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以增加信息批露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因此,书面通知的内容应明确具体。
②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和方式
第一,关于同意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实质条件是过半数股东同意,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这里所指的“过半数”是指除转让股权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完全以人数确定表决权,而不是股权比例的过半数。
第二,关于同意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采取明示同意和默示同意的方式。
明示同意的方式:其他股东可以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或其他书面形式取得同意,法律并无强制性的要求,但实践中一般采取股东会决议授权的形式,因为股权转让事项可能涉及到股权比例的变化和股东的变更,此变化将导致公司章程的修改,而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
默示同意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法定的“视为同意”情况,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接到通知后未答复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二是既不同意也不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这是法律对股东同意权的限制,也就是说,如不同意对外转让股权,那么就负有购买此股权的义务,以保护股本的稳定性。
2、受让方授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受让方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购买股权属于重大的投资行为,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大会)授权,才能保障转让的生效。如果未经得内部合法授权,属于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导致转让对内无效。如果相应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受让方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六十日起,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此决议,同样也会导致转让的无效。
股份回购应经过股东大会的授权。
(2)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法律赋予公司章程可以对企业购买股权的条件作出相应的限制,不具备相应条件,未经公司授权,这样的转让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