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版权服务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知产百科
行业知识
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怎么确定呢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怎么确定呢
2023-07-17
101次浏览
举报
1
法律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公司筹备组行为发生的民事诉讼,公司依法成立的,以公司为当事人,公司未成立的,以负责成立、组织筹备组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当事人。因此,股权转让的诉讼人应当按照上述进行确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股东抽逃出资怎么办?
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后还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不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可以吗?
股东未经允许转让股权怎么办?
怎么制度股权激励方案?
立即预约律师
已有
655
人参加
获取验证码
立即预约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立即预约
立即预约律师
已有
655
人参加
获取验证码
立即预约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
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