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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投资条件

2024-01-17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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