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的诉讼费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股权纠纷发生之后,无法协商或和解解决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诉讼了,但是此种情况之下是需要由原告预交交诉讼费用的。而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根据诉讼标的来判断,比如财产类型的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按照每件50元的标准缴纳,超过1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