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部分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进行授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受让方同意接受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
2.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应办理或提供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公司股东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根据本协议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应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或配合,乙方应承担变更登记的费用。
6.受让方接受上述股权后,新股东大会将修改完善原公司成立时签订的章程、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依法由公司承担。
股东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连带责任的,新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照其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股东地位和股东权益的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协议: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每个承包商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1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