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设立、清算和融资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的设立和清算,应做到符合法律法规,消除任何可能存在的隐患。避免因为企业在进行融资时而触犯法律。
2、企业如何避免生产、销售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
国家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都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如果企业的生产或者销售未达标,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负责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3、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企业违反国家关于税务征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逃税、逃避追缴欠税、偷税、抗拒缴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税款流失的,可能构成抗税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等。为防止税款流失,国家对发票的制造、销售、适用和购买等一系列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在票制造和出售发票环节,法律禁止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各类发票,禁止非法出售各类发票,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4、企业如何避免因管理内部人员而带来的刑事法律风险
国家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的构成受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构成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行为上很类似,区别在于主体,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原国家工作人员辞职后到企业工作时进行的挪用行为,应按挪用资金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