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申请黑白商标而不是彩色商标,黑白商标相对于彩色商标,最大的优势在于黑白商标的“自由性”。
一方面,企业可在后期因不同需求对黑白商标进行上色宣传推广,使得商标更加符合、贴切当时的情景。另一方面,黑白商标在商标保护上更具优势,因为彩色商标只针对某一特定颜色商标有保护作用,而黑白商标是全面保护。
而也有人提出先申请彩色商标,后续在经营中改用其他颜色即可。
但根据《商标法》规定,在使用注册商标时,有下列的行为之一,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其中的第一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然就包括了注册商标注定的颜色。如果擅自改动彩色商标指定的颜色,可能随时遭到商标撤销的处理,结果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