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股权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即要求确认法律关系、权利关系之诉,确认判决即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确认之诉有两个主要特点:
(1)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是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其存在的具体状态,而并非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
(2)法院对确认之诉进行审理后而作出的判决,不具有执行性,没有给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