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申请的图形需要有显著性,便于识别。不能与他人商标近似或重合。
2.如果仅用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幸好或仅表示产品的质量、用途、数量等特点都不能作为图形商标注册使用,但如果是已经经过长期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就可以使用。
3.公众熟知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当然地名具体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