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2、提出注册申请;
3、商标局审查;
4、初步审定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
5、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申请商标的方式:商标权人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经商标局进行九个月初步审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公告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发给注册证。
商标反向侵权权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