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
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
3、股权被处分;
4名义股东风险。
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