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想退股,离开公司,在实务中共有四种方式:
1、转让股权。股权作价转让给其它股东,或者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给第三人。
2、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3、按法定程序减资。除了有法定情形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外,对于股东与公司协商一致回购股权,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但主流观点认为可以,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