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需要注意,虽然说上述两种情形,劳动者应该服从调岗。假如劳动者不服从的话,单位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处理他们的拒绝调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