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能否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比较和判断。
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本行政区域,企业搬迁地址属于同行政区域,公共交通可以到达的,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二是不是同一行政区域,如果企业搬迁在不同行政区域,对劳动者造成的影响难以消除的,且无法协商一致,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前提是判断企业搬迁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