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称改了,环评不需要重做。变更营业执照名称所需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果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还需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程序与规定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