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做账如下:
1、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实际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月末账上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申报纳税,上交给税务机关后,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