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下可以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公布的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