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材料有哪些?今天,华律网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材料有哪些
1、《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书》,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2、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3、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企业在职人员花名册;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如:国内外申请的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技术诀窍等);
(6)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及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法律顾问。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