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控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控股公司注册的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核心企业注册的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被控股公司)的注册的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控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控股公司注册的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的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企业;
2、控股公司注册的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的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3、控股公司注册的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的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