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要求,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所以公司股东无法联系上是不可以擅自注销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