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以下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五、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
八、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十、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