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账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界定:
(1)查账权的主体是公司股东。
(2)查账权的对象是公司会计账簿。
(3)查账权的客观方面主要为查阅会计账簿。
(4)查账权的行使为要式行为。
(5)股东查账权的救济。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