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其账目进行审计。查账权是一项重要的股东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章程、出资协议等文件不得禁止或限制,否则无效。
股东审计账目有一定的限制。首先,经审计的账目仅限于会计账簿,不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辅助账簿。其次,股东只能查阅,不能通过摄影、拍照或复印等方式复制复制,但法律允许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